中新網9月19日電 據西班牙歐浪網報道,2007年,有20多名居住在馬德里Usera的華人,遭到4名西班牙警察以搜查的名義進行偷盜。被盜華人一起向Usera-Villaverde警署舉報這4名警察假借搜查偷竊5700歐元。當時因為證據不足,這4名警察只被停職和停薪查辦,並沒有對他們做出相應的懲罰。
  9月17號,這件案子終於水落石出,而這4名警察也接受法院的判決。根據起訴書上所訴,檢察官申請判決其中兩名警察15年監禁,另外兩名警察也處以5年監禁。他們的罪名是對3名受害者施行強行偷盜罪、危害公眾健康、傷害和騷擾公眾罪。
  起訴書上表示,犯罪期間,4個警察至少在不少於3個以下的中國人店面里濫用職權,對華人店主進行威脅和偷盜。
  一般來說,他們偷竊的手法都沒有變化。就是當一群身穿制服的警察在街邊等候的時候,2、3個便衣警察突然進入店里,然後向客人展示他們的證件和武器,接著以檢查的名義威脅客人和店主高舉雙手,面對牆壁站立。
  接著,這些警察就將他們一個一個帶到衛生間里,讓他們掏出私人物件,錢包和手機,以在裡面看不清楚為由,將他們的錢包和證件帶到街上去,順手偷走裡面的現金。被檢查的人直到數錢時才會發現錢少了。
  有時,他們也會開著警車在街道上四處轉,或者將警車停在店面門口,假裝要進行檢查。這並不僅僅是為了偷盜,更多的是想要威脅中國人甚至是對華人進行身體暴力。
  這次的判決終於還這些受害華人們一個公道,也希望在西班牙的同胞們,遇到問題時都能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。(陳慧)  (原標題:西班牙4名警察威脅偷盜華人案件 7年後終被判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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